上海民政部門公布“30天離婚冷靜期”流程
來源:新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0-12-02 09:19: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典中諸如“離婚冷靜期”等引起熱議的條款,上海將如何落實?
12月1日,距《民法典》正式實施還有30天,上海市民政局對外通報上海民政部門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相關準備情況。
在婚姻登記制度方面,《民法典》新增了30天“離婚冷靜期”制度,明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的三十日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上海市民政局介紹,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今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變成——
夫妻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
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如果三十天內,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接下來的下一個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在第二個三十天內,雙方?jīng)]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的,即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的,經(jīng)審查,由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據(jù)介紹,為落實相關新規(guī)定,今年,上海市民政部門對婚姻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了升級改造,專門研發(fā)了針對離婚冷靜期的操作模塊。市民在“一網(wǎng)通辦”上進行離婚登記的預約,也將調整為離婚登記申請預約。今后,市民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可以繼續(xù)在網(wǎng)上進行預約(含移動端和PC端)。婚姻登記員也可以通過預約系統(tǒng),了解市民申請離婚登記的情況。
此外,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婚姻家庭和諧穩(wěn)定,傳承好家訓好家風,擴大婚姻家庭文化覆蓋面,上海市民政局目前正在與上海圖書館合作建設上海傳承家譜家訓服務平臺,并將于明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日,實現(xiàn)家譜家訓服務平臺移動端功能上線。力爭明年年中,實現(xiàn)家譜家訓服務平臺PC端功能的開通。
責任編輯:沙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