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法院:人民調解為人民,化解矛盾促穩(wěn)定
來源:安丘市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21-05-23 10:21:17
為扎實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司法便民舉措,提高人民群眾對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工作的滿意度、知曉度,安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把“我為群眾辦實事”作為推進隊伍教育整頓的生動實踐,為進一步規(guī)范訴前調解、落實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出實招見實效,釋放最大司法善意。
今年5月,立案庭組織召開了人民調解員訴前調解工作座談會。會議邀請了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全體人民調解員進行座談交流,針對在訴前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溝通討論,李芝旭庭長針對訴前調解工作方法、訴調有效銜接、司法確認等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講解,解答了人民調解員在訴前調解工作中的存在的困惑和問題,向人民調解員講解了案件的調解技巧和調解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本年度進駐我院人民調解員8人,輪流進行值班,他們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司法確認非訴方式解決糾紛,極大地為當事人節(jié)約了訴訟成本,更促進了司法資源合理高效利用。
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進駐安丘市人民法院第二天便在立案庭法官指導下,成功調解一起不當?shù)美m紛,促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當事人雙方因墊付款項超出結算款項產(chǎn)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無果后到我院尋求幫助。安丘市人民法院根據(jù)具體案情以及雙方當事人的和解意愿將案件委派至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員仔細聽了原告王某對事情原委的陳述,查閱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就有關問題向立案庭法官進行了請教,詳細了解事實經(jīng)過并進行法律分析后聯(lián)系了被告孫某。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從情、理、法多角度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在闡明法律規(guī)定的同時,積極引導當事人適用誠信原則,通過闡述類似案例來明法釋理。最終,經(jīng)過3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握手言和,在調解中心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申請安丘市人民法院對和解協(xié)議進行司法確認。整個調解過程井然有序,實質性化解了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均表示十分非常滿意,真正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
同日,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還化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告當場一次性賠償了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該糾紛從網(wǎng)上立案到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進行司法確認僅用了一天時間。
這兩起案件的成功和解和快速確認,是安丘市人民法院充分發(fā)揮調解中心作用,合理利用司法確認制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明。通過“訴調對接”化解糾紛,為當事人提供了更多可供選擇的糾紛解決渠道,豐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的方式和手段,使糾紛能夠得到實質性解決,更降低了人民群眾訴訟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興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張千利表示,通過半個多月的調解工作體驗,調解員們均受益匪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更加積極主動的做好調解工作,全力化解糾紛,努力做到案結事了,為法治事業(yè)貢獻自己的一份力。
責任編輯:聶臻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