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折系民生受重視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2-05-15 15:37:01
德齡奏請查勘膠萊運河。
《昌邑海堤圖》
清朝歷代帝王對水利都特別重視,康熙皇帝曾把“三藩、河務(wù)、漕運”列為治理天下的三件頭等大事。乾隆皇帝在《南巡記》中也說:“南巡之事,莫大于河工。六巡江浙,計民生之最要,莫如河工海防。”有關(guān)各地水利工程的奏折,也特別容易觸動清代帝王的敏感神經(jīng)。
陳世倌、何國宗察勘膠萊運河無需通漕
膠萊運河是元代開鑿的一條連接萊州灣、膠州灣的運糧河道,有關(guān)膠萊運河的開鑿與疏浚,元明以來一直存在很大爭議,時興時廢。雍正二年(1724),當時的吏部尚書朱軾提出重開膠萊運河的建議,朝中官員意見不一。時任侍讀學(xué)士德齡上《奏請開修膠河以濟運道折》,認為“京都仰粟東南,歲漕數(shù)百萬石,惟恃一線運河,時遇旱干,不免延期逾限,若得重開膠河,量分江浙等處漕糧,裕國便民莫此為大”。同時又開列可開與不可開之種種理由,奏請朝廷派賢能河員實地察勘。同年,雍正皇帝派內(nèi)閣學(xué)士何國宗會同山東巡撫陳世倌前往勘察。
陳世倌、何國宗等抵達元代開鑿的膠萊運河現(xiàn)場,進行實地勘察,詳細了解膠萊運河古道的走向和沿途平度、高密、膠州等地的山川地勢。同時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特別是征求了原任平度州州同溫文桂的建議,溫文桂主張“不可行糧艘,惟兩岸民田陂水藉河為宣泄,宜用民力疏浚,則民不怨而田無水患”。陳世倌、何國宗經(jīng)過實地勘察和評估后,達成了與溫文桂一致的意見,主張只可疏浚膠萊運河與膠河,以造福當?shù)匕傩?但不能作為運輸漕糧的通道。陳世倌于雍正三年(1725)七月十一日上奏說:“計兩河共估挑土十四萬九千二百七十方,擬于農(nóng)隙舉行。”雍正朱批說:“凡一切條奏地方事宜,朕概發(fā)與爾等督撫,斟酌可否,非朕之真知灼見,必欲舉行之事也。此所奏膠河,如確乎有益,則亟宜興工疏浚,無益則止,總在爾審定之耳。”而何國宗在奏折中也說,通潮不足恃,蓄泄亦不足恃,縱使開通膠萊運河,??谟贉\如故,亦難以通行,轉(zhuǎn)漕通商,勢所不能,似可無庸再議。雍正四年(1726),雍正皇帝全面權(quán)衡后,作出了勿庸再議的最后結(jié)論,疏浚膠萊運河作為漕運之道的構(gòu)想從此遠離了大清廟堂。
山東巡撫富明安奏請疏浚高密百脈湖
高密百脈湖附近自古以來是經(jīng)濟富庶之地,北宋《太平寰宇記》載:“東西百余里,灌田萬頃,民尤賴之,是多豪富。”但元代導(dǎo)百脈湖水入膠萊運河,百脈湖漸趨縮小,惟夏秋受上游膠河等水,常積水深至數(shù)尺,湖內(nèi)土地也難以開墾。乾隆三十四年(1769)九月,時任山東巡撫富明安親赴高密百脈湖查勘,借鑒前任高密知縣張乃史在百脈湖東南挑河墾地的經(jīng)驗,奏請于百脈湖內(nèi)挑濬引河,引膠河之水往北入膠萊運河故道歸海,使湖內(nèi)可涸出四五百頃土地可供開墾。乾隆朱批“所辦好”。隨后富明安奉旨督促萊州府大小官員,趁水勢消涸、天氣未寒之際加速辦理。計挑正河九百二十丈,引河九百丈。到十月間,水涸得可墾地四百二十四頃六十九畝,百姓當年種麥二百零六頃六十余畝,其余待來春耕種。富明安在十月二十日的奏折中說:“民情踴躍歡忭。”
富明安挑濬高密百脈湖得新墾地一事也被載入《清史稿·富明安傳》中。據(jù)后任山東巡撫周元理奏稱,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十月,高密縣百脈湖內(nèi)共涸出地四百二十六頃五十六畝,內(nèi)除河埝占地一頃八十七畝,鹽堿砂石地六十三頃十四畝另行設(shè)法勸墾外,已認墾三百六十一頃五十五畝。昔日水波蕩漾的百脈湖,最終被變?yōu)閿?shù)萬畝沃野糧田。
未堪實便奏請修筑昌邑海堤坍塌嚴重
昌邑北境瀕臨渤海,原有元代所修海堤,以保衛(wèi)境內(nèi)田廬,由于年代久遠,至清代僅存遺址。乾隆十六年(1751),因風(fēng)潮過大,淹沒昌邑濱海許多村莊,致使一千三百二十余頃土地?zé)o法耕種,朝廷給予豁免糧銀五千四百余兩。此后海潮屢有侵害。乾隆四十三年(1778),昌邑人王永玫呈請修筑海堤。時任山東巡撫國泰進京覲見乾隆皇帝時,趁機奏請修筑昌邑海堤,復(fù)墾土地以增加國家賦稅,得到乾隆皇帝的恩準。國泰回任后,委派萊州知府胡德琳、膠萊運判謝洙勘估修筑。共修東西海堤一道,西自利漁河?xùn)|岸,東至膠河西岸,長56里,共發(fā)帑銀34382兩,所用工款,以百姓復(fù)墾的土地分6年征還?!肚迨犯?middot;河渠志》記載的“乾隆四十三年,修昌邑海堤,居民認墾堤內(nèi)鹻廢地千二百余頃”,即指此事。
昌邑海堤修成后,因堤基多沙不牢固,坍塌嚴重。乾隆四十九年(1784)二月,時任山東巡撫明興上《奏請廢禁萊州府屬昌邑縣城北之海堤堤工原委、勘估督辦各員名下酌擬分賠以完國帑事折》,認為前任山東巡撫國泰未精確堪實地情而奏請修筑海堤,而當?shù)亟I,地表俱系浮沙,堤基不堅,因取土遙遠,所修海堤多系沙土筑成,甚至有部分堤段竟以原有沙堆作海堤,不待潮水至,遇雨即坍塌,雖經(jīng)多次整修,但海堤損毀日益嚴重。明興認為這樣“斷難經(jīng)久,徒費錢糧,于事無補”,若再派百姓修筑,更是擾民。且海堤修成后,妨礙雨季河流入海,致使百姓認墾的土地并無多大收益。明興建議“不可不亟行停止”。乾隆朱批:“行在該部議奏。”昌邑海堤工程自此停止。
阿爾泰奏請濰縣開稻田得乾隆朱批“可嘉之至”
乾隆年間,滿洲正黃旗人阿爾泰任山東巡撫,大興水利,并鼓勵有條件的州縣開辟稻田,當時的高苑、新城、濰縣、博興等地皆開有稻田。
阿爾泰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六月的奏折中說:“萊州府屬之濰縣,其南北臺地,濱臨堯、丹等河,亦極洼下。令開溝筑塍,引大小于湖之水,開墾稻田一十三頃。”乾隆朱批:“可嘉之至,勉力,以實為之。”兩年后的乾隆二十八年(1763),阿爾泰又在奏折中說:“濰縣洼地尚多,挑溝建閘,計墾稻田十四頃余。堯、丹河入白狼河水口處,添閘開放,足資濰縣灌溉,濰縣南北臺底,引大小于河水,計墾稻田二十八頃。”乾隆皇帝朱批:“覽奏諸凡留心,殊可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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