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水劍 | 拒收現金不能“一罰了事”
來源:濰坊新聞網 發(fā)布時間:2022-11-01 09:19:48
拒收現金不能“一罰了事”
□濰坊融媒評論員 薛靜
據第一財經報道,10月27日,央行公布的最新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顯示,2022年第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家拒收現金的物業(yè)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根據央行披露情況統(tǒng)計,今年前三季度,央行共依法對29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被處罰的單位涉及供暖公司、停車場、保險公司、連鎖餐飲、超市等。
“拒收現金,違法!”重要的事情不僅要說三遍,還應該制成醒目的提示,擺在顯眼的位置。
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的發(fā)展,移動支付逐漸成為支付主流方式。這不僅節(jié)省了時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也有效降低了假幣出現的幾率。
但不論是什么原因,都不能成為拒收現金的理由。拒收現金,看似只是涉事單位服務意識不強的表現,怕麻煩而不愿收取現金,實則是一種違法行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中國人民銀行法》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因此,拒收現金絕不只是服務不到位,而是法治意識淡薄,因此被處罰也實屬應當。
另一個層面上說,我國地域面積遼闊,城鄉(xiāng)發(fā)展還存在不平衡的現狀。現金支付在許多地區(qū)仍然是主要支付方式,尤其是對部分老年群體而言,移動支付并非是件簡單事。拒收現金,既損害了社會公眾支付權利的公平性,也會給老年群體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對拒收現金“開罰單”,是對違法行為的必要糾偏,但不能僅僅“一罰了事”。查閱近兩年的新聞,因為拒收現金而被處罰的事件層出不窮,中國人民銀行也會定期公布處罰情況,處罰金額從1000元到50萬元不等。“罰單”沒少開,為什么還有這么多商家甚至公共服務機構頻繁“踩雷”?
關鍵還是法治意識不夠強,金融普法教育不夠深,沒有形成“拒收現金是違法”的社會共識。如同公共場合禁煙,光把“吸煙有害健康”的字樣印在香煙盒上還不夠,必須在大街小巷、各個場合都懸掛標識,不斷地向公眾普及相關知識,才能真正喚醒公眾抵制公共場合吸煙的意識,從而推動公共場合禁煙行動的落實落地。
拒收現金也是如此。只有下大力氣,建立完善監(jiān)管長效機制,推動金融普法走進社會方方面面,讓全社會都能清醒地認識到拒收現金的危害和后果,才能有效遏制拒收現金的行為,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平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