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要挨罰
來源:濰坊晚報 發(fā)布時間:2021-02-22 09:29:04
濰報全媒體記者宋樹云
日前,濰坊交警評選濰坊市民“最討厭的十大交通陋習”,違法使用遠光燈高票入選。那么,違法使用遠光燈到底有什么危害,會受到什么處罰呢?
記者從我市交警部門了解到,針對夜間遠光燈的使用問題,交警部門曾專門做過實驗。測試顯示,遠光燈會使對向車輛駕駛員瞬間致盲,相當于逼著對向車輛的駕駛員閉著眼睛開車,非常危險;而且面對遠光燈,駕駛者對于迎面車輛的車速和距離判斷產(chǎn)生誤差,容易發(fā)生誤操作,造成交通事故;后車開啟遠光燈可導致前車判斷失誤。
如何正確使用遠光燈?
遠光燈可以提高視線,擴大觀察視野。在沒有路燈的漆黑路面上,開啟遠光燈后的可視范圍要遠遠大于只開啟近光燈。夜間行車要合理使用燈光,在照明條件不足的道路上行駛時,應開啟遠光燈(城市道路需開啟近光燈行駛);如遇會車,應關(guān)閉遠光燈,使用近光燈保持安全車速會車;要謹記控制車速,以確保在燈光照射范圍內(nèi)能及時剎住車。同時,行車中記得經(jīng)常檢查自己的燈光狀態(tài),當遇到車輛頻繁切換燈光照射自己時,應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或者車輛是否出現(xiàn)其他狀況。
什么情況不能使用遠光燈?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nèi)不能使用遠光燈;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轉(zhuǎn)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同時,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guān)規(guī)定,違規(guī)使用遠光燈的駕駛員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責任編輯:李曉文